尊敬的領導,您們好! 我于4月5日在北京中關村科貿大廈正一層S025柜臺購買一款手機。當時,孩子想買款紅米Note增強版,問了好多家說沒貨,來到科貿大廈,店員說有貨,價格950元,需付款后才能從庫房提貨,于是,我刷卡950元,這時,過來另一個店員李志新(名片上的名字),手機號是15110262110,說我們購買的那款手機是移動版的,每月最低消費180元,給孩子用不合適。隨即李志新向我們推薦一款,據他說是小米3的升級版,市面還未正式發布的糯米手機。價格是1799元,我們需要補差價。我又刷卡850元,買了這款糯米手機。 4月9日,孩子在學校課間,裝在褲子口袋里的手機在課桌角磕了一下,內屏花了。我拿著手機來到小米售后維修,服務員告訴我說這不是小米的手機,在哪兒買的去哪兒修。我開始上網查詢這款手機,發現生產廠家深圳亮劍也沒有這款手機。也就是說這是一款三無產品。 將手機寄回北京,他們的店長吳**(電話1368116****)告訴我再繳納200元錢可以換內屏,繳納400元換同款手機。我覺得這手機是三無產品,沒有維修的必要,要他們退貨,吳鵬說不能退。 縱觀整個事件, 我覺得他們是誤導消費者,有欺詐消費的嫌疑。現在我想麻煩領導幫忙調查一下,幫我們推掉手機,另外,按照《消法》和《合同法》要求兩倍的賠償。 給各位領導添麻煩,不勝歉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