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趙偉 實習生 肖紅丹
隨著雙節臨近,單位發放各種福利、走親訪友饋贈禮品的人越來越多,大街小巷的“禮品回收”市場也開始變得繁忙起來,一些手機配件店等也加入到禮品回收行列。去年,國家工商總局等七部委曾出臺規定,實行購物卡實名制,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實名購卡成空文,回收購物卡生意依然火爆。
回收購物卡利潤大
27日上午,記者調查發現,在歷山路上的報紙攤點、濼源大街上一些手機配件店也兼做起禮品回收、購物卡回收的生意。還有一些經營煙酒的商店也在做煙酒回收的生意。公交站牌旁邊、小區的電線桿上,禮品回收的小廣告也多起來。
歷山路上一店主陳先生說,煙酒、購物卡是每年禮品回收的主打品種,但是今年節前回收的煙酒數量明顯不如去年多,大多數來賣的都是超市購物卡。
“購物卡回收市場火爆,主要是因為利潤空間比較大。”一位業內人士說。記者采訪了解到,一般情況下,各大商場發放的購物卡都有收的,收價有的只給8.7折、8.8折。對于購物卡轉手的價格有的店家不愿意透露,有的店家表示“一般93折—95折就賣了,如果生意比較好的,一天掙成千上萬都有可能。”
實名購卡成了空文
據了解,為了規范商業預付卡(購物卡)管理,2011年6月,國家工商總局等七部委曾聯合出臺了《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實行購物卡實名制,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
27日,記者以顧客身份咨詢了多家大型商場、超市了解到,購卡實名制缺少監管,各商家都是隨機應變,很少有嚴格執行規定的。有的商場推行的購物卡面值最高為1000元,這樣就避免了實名購卡的限制。有的單位批量購買,也只是登記一次性購卡人的名字,具體到誰使用,則無法確定。“現在缺少相關規定,就算登記了,也不知道誰來看,最后消費的時候也不實名,實名制購卡沒啥意義。”一商場售卡工作人員介紹。
一些回收卡的人也稱,正因為實名購卡成“空文”,持卡人將卡交給他們回收套現,也就無從查起,這也使得“回收”生意仍然不斷,根本不能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