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佛山訊 (記者 葉錦宇 通訊員 孫楠) 備受社會關注的佛山“工業鹽造醬油事件”有了新進展。今年6月,海天公司起訴稱威極公司商標侵權“傍名牌”,并索賠1000萬。昨日上午,“醬油門”事件兩大主角海天公司和威極公司在佛山中院對簿公堂。威極是否存在“傍大牌”行為?威極公司網站上為何會出現海天產品?雙方代理律師在庭上一一舉證,并展開激烈辯論。案件將擇日宣判。
海天:威極“傍大牌”不正當競爭
原告海天公司訴稱,該公司于1994年2月取得“威極”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商標于2005年3月被認定為廣東省著名商標。被告公司于1998年登記成立,在企業名稱中以“威極”為字號。被告在其廠區周邊范圍設置的廣告牌匾、銘牌上,故意重點突出了“威極”字號,并在其網站上直接將海天的基本介紹和產品圖片作為其自身的介紹和經營產品,予以宣傳展示。被告通過上述種種侵權行為誤導社會公眾,導致公眾誤以為原被告之間有某種特定關系。
尤其是在“醬油門”事件發生后,被告的員工在媒體調查時,直接承認“與海天公司有關聯關系”,進一步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請求法院判令威極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威極:企業名稱經合法注冊
被告威極答辯稱,其企業名稱經合法注冊,字號“威極”雖然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威極”相同,但被告既沒有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威極”商標,也沒有將企業字號“威極”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另外,其公司注冊成立時,原告公司的“威極”商標和產品市場認知度還較低,被告在企業字號中使用“威極”不構成傍“名牌”的故意,因此不存在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庭審:雙方圍繞五大焦點辯論
庭審中雙方圍繞五個焦點展開辯論:1.被告使用佛山市高明威極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名稱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2.被告懸掛的銘牌、廣告牌上是否突出使用了“威極”字號,該行為是否侵犯了原告“威極牌”商標專用權?3.GMGDWSD6262988網站上所載的有關被告公司的文字簡介及產品圖片是否是被告發布的?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4.被告確認其在產品中使用工業鹽,這一行為是否使原告的商譽受到損害?5.被告是否應予賠償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
對于“威極公司網站上與海天有關的內容”,原告認為,被告委托北京公司制作的網站內容虛假,該網站上留下的信息包括網站的主體、首頁右下角的聯系人、聯系電話和地址等紛紛指向被告。
威極公司代理律師稱,該網站不是威極的官方網站,對網站的建設和內容全不知情,“自身也是受害者”。對方公司的傳真回復稱是將威極公司和海天公司的內容拼湊在一起是供內部測試用的演示文本。并表示,威極公司自己創辦有網站,創辦時間為今年1月3日。
海天將開放生產車間參觀
信息時訊 (記者 黃芳芳) 昨日下午,海天公司品牌總監張欣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事的影響是全國性的,誤會也很難完全消除”。張欣說,事件對海天的品牌形象造成很大影響,品牌價值損害難以估計,雖然目前有一定程度的恢復,但仍有部分消費者對海天品牌心存戒心。該公司正致力于品牌名譽恢復的相關工作,其中一項是將全面開放海天的生產車間,目前,車間參觀路線正在規劃中,預計9、10月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