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東部華僑城“6.29”事故一審宣判
八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獲有期徒刑
中國質檢網深圳頻道(記者 傅江平)4月19日上午,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對涉及東部華僑城“太空迷航”項目的重大責任事故刑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認定八名被告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八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2010年6月29日,深圳東部華僑城有限公司大俠谷景區“太空迷航”項目在運行過程中,設備中三自由度運動平臺的中導柱內M16螺絲疲勞斷裂,5﹟座艙傾覆掉落,發生事故。事故共造成六人死亡,十人受傷的嚴重后果。
事故發生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了包括深圳市安委辦、監察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文體旅游局、總工會和鹽田區人民政府等單位參加的聯合事故調查組,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應邀派員參加。事故調查組經過現場勘查、專家鑒定和調查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在對事故原因和責任認定的基礎上,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處理建議和防范措施。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的《深圳市鹽田區東部華僑城有限公司“6.29”較大死亡事故調查報告》認為,本案八名被告人均對事故負有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東部華僑城“6.29”事故是“太空迷航”項目設計制造、安裝調試和使用維護過程中各種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和因素綜合造成的,是一起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八名被告人客觀上有違反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主觀上具有過失罪過,致使設備發生事故,造成六人死亡,十人受傷的嚴重后果,情節特別惡劣,八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八被告人的具體情形如下:北京億美博科技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楊世祥,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北京億美博公司楊光農,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北京億美博公司的總經理和質量安全負責人楊濤,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四年;北京九華游樂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國強,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北京九華公司的總經理邢振琦,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東部華僑城公司大峽谷景區的日常工作負責人黃少軍,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東部華僑城公司“太空迷航”項目的主管應華,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東部華僑城公司“太空迷航”項目維修領班陳德友,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傅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