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HTC手機無理拒絕售后維修 | |
投訴目標:HTC | 投 訴 人:王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2-29 | 投訴地區:遼寧省 |
我于2016年1月31日在沈陽蘇寧電器購買HTC手機 801e 一部,半個多月后出現質量問題不開機,無法充電,拿到沈陽HTC品牌官方客服后對方給出答復是明確了是機器本身質量問題,此款手機如果要維修按規定是需要返廠,但又告知廠家給了通知,此款手機不再給維修,本地客服不能收下該機器。 于是我于2016年2月17日打了HTC的官方客服電話4008218998反映了問題,對方告知確實是他們決定不再提供此款手機維修售后服務的,原因是已經下線停產了,沒有零部件無法維修。 按照機器盒中保修卡上提供的國家三包規定,我的手機買了不到1個月,手續齊全,顯然是在1年保修范圍內的,我對此提出質疑,對方答復說國家三包規定還有一條沒印在他們保修卡上的說的是要求廠家在該款機器停產兩年內需要提供零部件維修這樣的規定,表示說按照此條,我這款機器超過期限了。 然后我在本保修卡的后面合格證一欄找到了該機器的生產日期,為2014年2月23日,我這機器生產日期還沒到2年呢,更別說該款機器停產有沒有到2年了,我跟客服反映此情況,結果客服說我那合格證上邊寫的不算,機器得用主板上什么碼上官方渠道查,說是主板什么日期生產的機器算什么時候生產的,并強調該機器是2013年7月6日上市的,這機器主板應該是2013年產的應該按這個算,如果按HTC的說法,他們在機器包裝盒內的保修卡后印的生產日期2014年2月23日這不是騙人嗎?? 我提出的疑問: 1 該機器停產日期到底是什么時間?---對方沒給答復 2 我的機器標的生產日期到底算不算,不算為什么你們標。---對方沒給答復 3 即便你們符合了國家三包規定的提產兩年后不再提供零部件維修,那我同樣符合三包規定中的1年內保修規定,按哪個算?---對方沒給答復 半個多月過去了,經過數次交流,問題依然沒有解決,對方沒有改變過答復,就是“建議"我哪買的找誰去,他們是不管,直接推卸責任! 我就是要維修!作為這么大一個品牌不能無理的推卸責任欺負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