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紅米note2手機屏幕換劣質屏幕 | |
投訴目標:小米手機 | 投 訴 人:黃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9-05 | 投訴地區:山東省 |
小米手機官網紅米note2的宣傳廣告顯示紅米note2配置夏普或友達屏幕,配置三星攝像頭。2015年8月16日上午10:00,我從小米官網搶購一部紅米note2(移動版)手機,8月24日,我收到手機,通過查詢發現屏幕是國產天馬制造的,不是宣傳中報道的夏普或友達屏幕,攝像頭也不是三星制造的,存在嚴重欺騙消費者。9月5日,在使用手機的過程中發現屏幕中央有一個亮斑,立即聯系小米客服,咨詢手機屏幕出現亮斑的原因,在客服人員的指導下,證實了手機屏幕確實損壞了,我當即要求退貨,客服回復說因手機自收到后已超過7天,無法退貨,可以申請換一部手機。隨后,我來到我們當地小米售后,小米工程師通過檢測確定屏幕漏光,符合換貨條件,可以給與換貨。因自己擔心維權拖延可能導致問題無法解決,因此同意換貨。但是我認為小米手機存在欺騙銷售,虛假宣傳,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應給消費者退一賠三的補償,請盡快協調,給予我退一賠三的補償,敬請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