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年3月底 參加齊家網活動,通過齊家網下訂單于 法尼加 櫥柜(在齊家網有下單記錄),并按照法尼加及齊家的要求 在3日內到店面轉單,交付貨款5000元(有收據照片及刷卡銀行憑條)。但是通過齊家網網友的評價發現該商家極其惡劣,故中旬參加齊家網時到商家攤位退單,商家承諾可以退,但是店面無人,可先退齊家單據。當天退齊家單據。一周后到商家店面去退單,商家收回交款單,承諾一周內打款。但是半個月過去了依然沒有打款。到店面發現。店面已經挪為它用。聯系不到商家 遂聯系齊家網,齊家竟然不知道法尼加的事情。商家已經逃逸,齊家網有先行賠付的義務,但是齊家網以我們沒有合同原件為由拒絕賠付。但是我們有合同影印件、齊家網訂單記錄、交款銀行憑單。 多次交涉后,齊家網說他們先報案,一段時間后說北京經偵局已經立案。后來一直沒有給答復。再次問的時候說齊家已經與法尼加私下達成協議,協議內容不透露,拒絕賠付我們。并撤銷立案 請315 要求 齊家網 履行先行賠付責任,給予賠付50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