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7月于烏魯木齊友好商場購買的松下50寸等離子電視,2013年2月發(fā)現(xiàn)電視無法開機,維修人員上門檢查后告知電源板損害需更換,修理后電視使用正常。2013年11月25日電視再次無法開機,維修人員上門檢查后告知為電源板損壞,其保修期為一年,按購貨日期起算,更換的電源板只保修3個月,維修費用為修理700多元,更換電源板需1400元,并將電視取走。因保修期確定及維修價格問題,本人告知維修部暫不修理,待與松下電視客戶咨詢服務中心協(xié)商好后再做處理。2013年12月19日經(jīng)與客戶咨詢服務中心聯(lián)系確定修理后,維修站告知因沒有“配件”只能更換電源板,價格優(yōu)惠200元后為1200元,否則只能等待,日期不定。 具體訴求為“原機電源板第一次使用不足七個月?lián)p壞,更換后使用不足8個月?lián)p壞,應為產(chǎn)品質量問題,在免費或合理收費的基礎上,盡快修理,并保證修理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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