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我在衡水眾鵬汽車銷售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衡水上海大眾4S店)花近3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輛黑色途觀汽車,買后大約1個月,汽車還沒有行駛2000公里就發現發動機漏油,我們去找4S店要求換車,哪料到4S店的銷售總監,野蠻無理,不但不答應我們的要求還要動手打人,把我們拉到他們4S的食堂里談問題, 后來才知道是他們怕影響聲譽,根本沒把我們的要求當回事,我買的這輛車目前還在他們店里放著,都已經放了4個月了,還沒有給我們解決。 有種種理由推托,難道我花30萬元買了個不合格的新車,連退都不能退,換也不能換嗎?我們消費者還有自己的權益嗎?還有什么地方可以說理。。希望315的朋友們為我們消費者講講理。具體事情請看下面的鏈接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120879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