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購入的速騰1.4tsi,手動擋。目前行駛里程5.5萬公里。 故障情況:2012年2月1日,在京滬高速回京途中,行駛至淮安附近,發動機突然出現異響,類似拖拉機的巨大聲音,馬上停車與大眾400電話聯系,告知不能繼續使用車輛了,要聯系最近的4s店,經與淮安一汽大眾4s店聯系,上午12時將車輛拖至淮安康潤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午4s店告知發動機2缸曲軸瓦破碎,打開油底殼,里面全是金屬碎片。需請示一汽大眾進一步拆解。無奈只能乘機返回北京。經多次協商后,大眾對發動機進行了更換。但對延長發動機質保期及對于因車輛質量原因造成的連帶損失(拖車費、交通費、取車的誤工費等),對于車輛質量問題造成的車輛價值均已廠商沒有相關規定予以拒絕。 4月6日去東仁金輿交涉后續事宜,正好車輛有異響,主要表現為空擋時抬起離合,在車內能聽到唰唰的響聲,踩下離合聲音消失。東仁金輿接待人員告知變速箱有問題,建議將車留下。周六電話通知我變速箱拆解后,因倒檔齒輪有磨損,屬于人為原因,對變速箱整體不提供售后保證。 投訴要求:該車作為家用車輛,一直正常使用,發動機故障維修更換后不到1000公里,隨即出現變速箱異響,一汽大眾和4s僅憑廠商的規定就能免除自己的售后保證,做為消費者的權益如何得到保證,我認為該車在質保期內,發動機,變速箱兩個主要部件均出現問題,以后此車的正常使用無法得到有效地保障,要求更換車輛或退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