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08月17日 購買的開瑞優優柴油版!跑了六千多公里因不能正常啟動(車輛一拖就著),在年29進開封萬寶開瑞維修站檢查,經檢查,三缸車只有一個缸缸壓正常,其余兩個缸缸壓不足,因春節放假維修站只有值班人員,所以我就將車開回放置家中,初八一早我就找人將車拖著送到維修站維修,經過廠家和維修站工作人員檢查,廠家人員說更換發動機氣缸蓋總成就能解決問題!(因為開瑞在開封建的有生產廠所以廠家的工作人員能幫著解決車輛維修方面的問題)!等了十多天換上新缸蓋,能打著車可還是不太容易啟動,廠家的工作人員說起動機馬力小,將來研發出來新的了將來給我免費更換一個新起動機,現在不好啟動就先拔掉發電機上面的連接插頭線,減小發動機阻力!于是我就將車輛開回!第二天用了一天,像廠家說的那樣,拔掉發電機插頭線啟動,果然能打著車!第三天無論怎么樣弄,車就是很難啟動,你說不能啟動不她偶爾也能打著跑跑,可一熄火還是很難難再啟動,于是就請維修站工作做人員拖走檢查維修!結果還是缸壓低!因為業務需要我需要一部車,維修站工作人員同意給一部應急車廂使用,第二天打電話通知我,車已經在準備好了,我只要簽一個協議就可以把車開走了!當去開應急車時,發現,面包車五個車門鎖全部是損壞的!這樣的車我無法使用結果就沒有再用他們提供的代步車輛! 現在,維修站的工作做人員通知我的開瑞汽車已經修好,讓我去驗收取車!我問他更換換發動機沒,維修站的 工作人員解釋說,給你換的新缸蓋,新缸體這就是給我更換的新機器! 一部新車跑了六千公里就這樣修機器,我不知道何時能是個頭?新車更換新機器的標準是不是油底殼損壞了才予以更換?檢修車輛一次性檢查不到位弄的二次進站維修,這樣的檢修不該作出賠償?廠家規定上面寫著因維修而影響車輛不能使用而給客戶帶來的損失不做賠償這樣的霸王條款是否改改了!如果我買的新車就這樣天天維修的話我的損失誰去補償? 我現在要求退車,并且要求廠家對我這些天不能使用車輛做出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