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2月購買愛瑪牌喀秋莎電動車一輛,購買此車主要用于接送孩子上下學,看到本車設計后面有坐墊還有小腳踏板認為是可以帶孩子的。沒想到在8月份一次接送中竟將孩子的右腳及整個小腿全部擠進了電動車里面,造成孩子右跟腱撕裂(山東齊魯晚報曾報道并附照片),經消防官兵破拆后,孩子住院治療.事后翻閱說明書才看見確實是有一條說明本車不能載人,說良心話本車質量我認為還是很好的,但是就我買的這個電動車來說設計是不是不太合適。
1.說明書和實物矛盾.
2.車架和車輪間隙過大,足能把孩子的腳和小腿全部進入.
3.沒有護網
4.車輪支撐體是經過加工的但直角處沒有處理,非常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