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以來,直銷行業的監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由于直銷運作具有封閉性的特點,政府對直銷行業難以做到有效監管。我們公司是獲得直銷經營許可證的直銷企業,近幾年來在這方面作了認真的研究和探索,認為從直銷封閉運行向陽光作業轉變,所有直銷企業都實施陽光直銷,就會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難題,有利于政府對直銷行業的有效監管,應該認真組織實施和積極加以推進。
一、陽光直銷的基本構想
陽光直銷是一個系統工程,是政府監管部門、直銷企業、直銷員、消費者相互聯動的一個作業系統。我們認為,通過電子信息技術,使所有直銷信息在經營中做到透明化、公開化,并能讓政府能夠隨時隨地了解直銷企業的所有信息的過程,就叫陽光直銷。
陽光直銷的目的就是讓直銷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公開化。現在的問題在于,凡是直銷企業,他們的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呈封閉型的,比如直銷人員的分布、直銷人員的計酬和納稅、直銷企業銷售的產品信息,政府監管部門大多是不知道的,因此在監管上帶來了一定的困難。陽光直銷就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陽光直銷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直銷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通過電子技術手段完全加以公開,從形式和內容上改變直銷企業運行封閉的狀況,政府就能對直銷企業的監管做到隨時隨地。具體地說,就是直銷企業在經營后臺給出一個端口,通過電子技術手段聯結工商部門(包括國家工商總局),工商部門按照企業給予的密碼,只要鼠標輕輕一點,就可以了解企業在當地的所有直銷信息,比如直銷人員信息、直銷產品信息、消費者信息、就地納稅信息等等。如果某一個地方正在搞直銷培訓,工商部門可以在線通過視頻看到直銷培訓的全過程和全部內容。同時,直銷企業經營后臺設置監管部門指導意見的“窗口”,如果工商部門發現企業直銷經營有違規的情況,可以直接對企業提出指導整改的意見。
二、陽光直銷是解決企業與政府信息不對稱矛盾的重要途徑
一直以來,我國的直銷企業與政府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的。
政府要準確監管直銷行業,但由于直銷運作封閉性很強的原因,對直銷企業的經營方面的信息往往很難掌握。陽光直銷是解決企業與政府信息不對稱矛盾的重要途徑,政府監管部門可以實時了解到直銷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以下信息:
一是直銷企業的產品銷售狀況信息。
在陽光直銷平臺上,政府監管部門可以實時了解到直銷企業產品銷售狀況的一系列信息。比如,國家工商部門可以通過電子信息技術,能看到直銷企業產品銷售的分布狀況,包括產品銷到哪個省,一共銷了多少,哪個省銷得最多,哪個省銷得最少,都能實時掌握。再如,直銷人員銷售的產品,在陽光直銷的平臺上都能反映包括產品文號、適用人群、生產日期和過期時間、產品的質量內容、產品的價格等的所有資料信息。
二是直銷人員活動信息。
在直銷陽光作業平臺上,政府監管部門能了解到直銷人員分布地區的信息、直銷人員銷售產品的信息、直銷人員獲得計酬和就地納稅的信息。直銷人員的計酬信息,是監管部門十分關注的。在陽光直銷平臺上,工商部門就能很清楚地了解到所有直銷人員的計酬標準、計酬多少,也能了解到所有直銷人員獲得報酬后在當地所繳納的稅收情況。
三是直銷企業教育培訓情況信息。
教育培訓工作每個直銷企業都很重視,同時監管部門也是很關注的。陽光直銷平臺上專門設置了直銷企業教育培訓的窗口,并有視頻收看。工商部門如果要了解直銷企業的教育培訓情況,既可以了解以往的教育培訓信息,也可以通過視頻實時收看教育培訓的實況。
三、陽光直銷有利于政府的有效監管
作為直銷企業,在發展中很需要政府的有效監管。實施陽光直銷,就會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政府對直銷監管的有效性。
首先,提高了政府對直銷監管的針對性。幾年來,政府對直銷的監管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有時針對性還有待加強和提高。我們認為,如果實施陽光直銷,政府對直銷監管的針對性就會得到進一步提高。比如,按照《直銷管理條例》的要求,每一個直銷員的報酬不能超過其營業額的30%。在陽光直銷的平臺上,政府監管部門就能一目了然地看到直銷企業對直銷人員報酬的劃撥比例。如果超過30%的比例,政府監管部門就及時要求直銷企業加以糾正。實施陽光直銷后,在提高政府監管針對性的同時,政府對直銷企業服務的針對性也會得到提高。如果實施陽光直銷,工商部門在監管過程中就會發現直銷企業在發展中急切需要政府在哪方面的支持和服務,從而能及時有效地解決直銷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困難,真正做到監管中有服務、服務中有監管,實現直銷監管與服務的高度統一。
其次,促進了政府對直銷監管的公正性。所謂公正性,就是政府對直銷的監管做到嚴格依法辦事,不以自己的傾向性來處理直銷企業的違規、違法案件。但由于少數地方監管部門對直銷監管缺乏正確的認識,往往以自己的主觀意志辦事,出現了以罰代管的情況,甚至還出現了“釣魚”執法的現象,因而使直銷監管的公正性難以體現。如果實施陽光直銷,這樣的情況就不會再出現,從而促進了政府對直銷監管的公正性。比如,直銷企業有沒有涉嫌傳銷,其證據就應該在陽光直銷平臺上獲取。如果陽光直銷平臺顯示直銷企業一切合法,那就說明沒有涉嫌傳銷,監管部門就不能以自己的傾向性來處理。這樣,政府對直銷監管的公正性就得到了充分保證,直銷企業也就更加信賴政府的監管。因此,實施陽光直銷,就可以有效地促進政府對直銷監管的公正性。
再次,增強了政府對打擊傳銷的準確性。我們知道,傳銷具有組織上的封閉性、交易上的隱蔽性和傳銷人員的分散性等特點,一般很難發現,直銷企業有沒有涉嫌傳銷,政府監管部門過去在執法中很難認定,但是,在陽光直銷平臺上,政府監管部門對直銷企業有沒有涉嫌傳銷就能看得十分清楚。另外,凡是搞傳銷的,他們都不可能會象陽光直銷一樣透明,他們的經營后臺不可能與工商部門對接,而是千方百計地加以隱蔽,甚至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所以,實施陽光直銷就能大大增強政府對嚴厲打擊傳銷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