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一號店云娜箱包店虛假發貨 | |
投訴目標:一號店 | 投 訴 人:歐陽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7-03 | 投訴地區:北京市 |
在1號店網購了兩個包,訂單號:140626SF7YT1,在線支付,收貨地址是北京的,顯示6.28已經發貨,中通速遞(標準)查詢:http://www.zto.cn/運單號:761301064812,一直到現在根本沒有發貨信息。 投訴網站無效,《新消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