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易迅網買了一臺dell的筆記本,保修期至14年8月,今年五月六號在易迅提交申請售后維修換(戴爾客服告知我硬盤故障需要換一個硬盤),,當天收走,流程顯示八號已經收到我發出的電腦并送往售后,我在五月十幾催促售后進度易迅客服明確表示電腦已經在維修,并且幫我催了,如果商品半個月還沒修好會給我一個方案比如說退貨什么的補償類服務,23號我查詢電腦還在維修過程中,我就再次催促易迅售后,客服直接告訴我他們按法律規定什么的,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我就致電dell售后,戴爾客服告訴我他們維修周期為七天,而且我電腦提交維修單申請日期是五月21, 1:易迅告知我8號已送去維修 而戴爾維修申請卻是21號 2:易迅客服告訴我半個月修不好會給我個方案 半個月后壓根不提這事只是說沒違反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