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我在易迅網購買了尼康D600單反相機,之后在使用過程中發現CMOS進灰的狀況,由于易迅網是可以幫助客戶進行售后處理的,也就是代保,我于13年10月6日提交了代保修服務,但易迅網于10月9日告知我,檢測無故障,并于12日把相機返還給了我。但返還給我時,在相機的包裝盒外面貼滿了易迅的綠色封箱膠帶,非常有礙觀瞻。因為產品外包裝也是產品的一部分,更何況該產品的價值已經過萬。 之后,我再次向提交維修申請,并提醒了他們問題的核心是什么,這一次,易迅把D600返給NIKON進行維修處理,此維修過程由于要更換CMOS,于是從10月12日提交此維修訂單,到商品維修完成返還到我手中,一共用了2個月的使用時間,也就是12月的12日我才收到維修完的D600,在這次維修過程中,我告知易迅讓他們幫我處理掉包裝盒外面的膠帶紙,但返還給我的時候仍然還是原來的樣子,絲毫未變。 我于13日再次在易迅平臺提交投訴,易迅網告訴我可以幫我更換外包裝,并于14年1月8日告訴我可以更換外包裝了,讓我把包裝盒交給他們的售后服務人員,1月10日左右,易迅的客服電話通知我說,如果要更換包裝盒,需要把相機及所有附件要一起返還給易迅,于是,我又再次打包所有附件及相機主體再次交給易迅。 1月15日左右,易迅客服又再次電話我,告訴我更換包裝的時間可能會很長,要在14年春節后才能完成,并考慮到我上一次維修時間已經很長,耽誤了使用,那么不建議我更換包裝了,他們可以幫我清理外包裝上的膠帶紙,并且以50元作為賠償。考慮到使用時間方面,我同意了這個方案,并且電話中我極力囑咐客服,讓售后人員返還給我相機時,要注意包裝,不要包裝損壞了,又造成相機的損壞。客服工作人員也滿口答應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于是,易迅于1月23日把相機再次返還給我,拿到相機,外包裝處理的勉強合格,但打開相機,D600竟然在沒有任何保護的前提下,裸裝在瓦楞紙的包裝盒里,仔細檢查發現閃光燈頂部由于沒有保護,被瓦楞紙箱劃出一道長約1.5CM的劃痕。 當時非常氣憤,我已經在電話里非常強調了包裝問題,易迅也滿口答應,結果拿到手仍是如此,這是一種什么樣的工作態度? 1月23日我再次選擇提交投訴,第一個易迅客服人員告訴我,他的權限只能賠償我20元,之后繼續投訴,春節前一天,另一客服人員讓我提交劃傷的照片,我提交后告訴我,讓我耐心等待,年后會著重處理這個事情。 2月13日,再次提交投訴,被告知處理過程中,2月20日再次提交投訴,被告知20日下午5點會有工作人員與我聯系,商討解決方案。但時至2月24日,仍沒有任何答復,除了說抱歉意外,沒有任何人站出來可以誠意的解決問題。 2月28日,再次提交投訴,客服人員回復我說,賠償40元是唯一解決方案。于是,我笑了,從20元賠償到40元賠償,一共處理的時間竟然要從2013年到2014年整一個春節。這是什么樣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率?40元對于一個被劃傷的萬元商品,實在太是杯水車薪了吧? 致此,我對易迅的售后服務已然完全無語,只能選擇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 希望這次投訴也能引起電商的重視,對自己的服務好好檢討,也真的希望易迅不要為這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