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大醫院治死北大教授?醫生沒有行醫的資格?
北京市高院今日將對此案二審,衛生部已責成北京市衛生局展開調查
2006年1月31日,北京大學的醫學教授熊卓為,因為種種蹊蹺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學第一醫院。2009年7月1日,北京西城區法院一審作出了判決,北大第一醫院的診療跟熊卓為的死亡有因果關系,由北京大學第一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前晚,據央視經濟半小時報道,熊卓為去世之后,家屬和律師調查發現,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參與搶救的3位主治醫生是在校學生,沒有行醫資格。
昨日,北大醫院作出書面回應:央視報道內容失實、斷章取義,及其嚴重地毀壞了我院的名譽。熊卓為系死于并發癥,參與手術的主治大夫和其他相關醫師具備醫師資格,不存在“非法行醫”。
同日,熊卓為的丈夫、同為北京大學教授的王建國表示,自己掌握3條鐵證,證明醫院“非法行醫”。
今日,北京市高院將對此案二審。
第1波
央視揭露:非法行醫致教授慘死 北大醫學教授離奇死亡
熊卓為,是北大一位醫學教授,在北大第一醫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員。熊卓為的丈夫王建國回憶,2005年12月,49歲的熊卓為因長期伏案工作,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醫院拍片之后發現腰椎出現輕度滑脫,北大第一醫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診斷需要盡快手術。2006年1月31日,手術后的第7天,北大第一醫院宣布,熊卓為因發生術后并發癥肺栓塞,搶救無效死亡。
而王建國在妻子的病歷記錄上看到,妻子的肋骨折斷了,心臟、肝臟竟然全都破了。從手術記錄中,王建國發現,是醫生在搶救的時候按壓造成的。王建國和律師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負責觀察,診療,搶救的主治醫生段鴻洲、于崢嶸和肖建濤都是沒有行醫資格的北大醫學院的在校學生。王建國在妻子剛去世不久,就從北大第一醫院復印了病例,但他發現病例被修改了,被修改的地方不下10處。
記者親歷北大醫院非法行醫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熊卓為教授在北大第一醫院所遭遇的這一切,并不是個例,北京律師孫萬軍就告訴我們,他手里就有3起案子都涉及非法行醫,被告方都是北大第一醫院。
記者以患者的身份前往北大第一醫院進行了暗訪。醫生劉希高簡單問了一下病情之后,給記者開了一些消炎藥。記者在衛生部公布的執業注冊醫師查詢系統進行了查詢。發現,系統里面沒有任何關于劉希高的注冊信息。
記者:“您現在在這里工作?”
北大第一醫院急診醫生劉希高:“我在北大醫院讀博,畢業后不一定留下來。”
記者:“哪年畢業?”
劉希高:“還有兩三年。”
記者:“你做過多少手術了?”
劉希高:“我做過小的,闌尾炎什么。”
第2波
醫院反駁:報道失實斷章取義
昨日,北大醫院對央視“經濟半小時”欄目報道作出書面回應(有刪節):
1月3日21時許,央視“經濟半小時”欄目播出了一檔題為《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的節目,其中多次提到我院“非法行醫”,該報道內容失實、斷章取義,及其嚴重地毀壞了我院的名譽。
死者熊卓為術后發生了肺栓塞并發癥,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重癥監護室死亡。肺栓塞乃骨科術后臥床可能發生的致死性的并發癥之一,而手術本身的成功不能否認。
新聞記者并非骨科專家,卻公然使用“治死”作為主標題內容聳人聽聞,有悖于記者的職業道德!
此外,節目中多次出現“非法行醫”或“無證行醫”等詞匯,亦非屬實報道。為熊卓為施行手術的主治大夫李淳德系我院骨科主任,是醫院的注冊醫師,其他相關醫師亦不存在“非法行醫”的情況,本案涉及的住院醫師于崢嶸亦已取得醫師資格……
該節目在本案二審的兩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負責任的報道將有可能干涉司法,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
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委員會北京大學第一醫院2009年11月3日
第3波
家屬指責:非法行醫鐵證如山
昨日,熊卓為的丈夫、同為北京大學教授的王建國表示,5日下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將對案件進行二審。至于醫院“非法行醫”,王建國表示,有三條鐵證如山的證據:1,北京市衛生監督所已經查證于崢嶸、段鴻洲和肖建濤為違法行醫;2,在衛生部網上可以查證這三位在校生的醫生注冊時間均在2006年1月31日之后;3,在熊教授病歷上這三位違法行醫者進行的醫療活動沒有執業醫生簽字。
第4波
央視回應:報道基于法院判據
昨日,《經濟半小時》欄目回應報道完全屬實,圖像擺在這里,不存在任何問題。
欄目有關人員表示,所作的報道是基于法院判據,而且也無意于引導這起官司的輿論導向。“我們對醫患糾紛本身不感興趣的,真正關心的,是現在存在的學生問診、無照行醫的現象”,這個危害很大。
權威表態
臨床實踐不屬“非法行醫”衛生部責成市衛生局調查
昨晚,衛生部新聞辦表示,已責成北京市衛生局對此事進行調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衛生部稱,嚴格意義上說,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在醫療機構的臨床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中的臨床實踐活動,而非正式的行醫。我國刑法對于“非法行醫”的具體界定,不包括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從事臨床實踐活動。
特別關注
今日此案二審開庭
“此案明天上午在北京市高院第12法庭二審開庭。生命需要獲得尊重,這已不是一個私人事件,我歡迎任何媒體對我的訴訟行為進行監督。”昨天,所有趕到王建國家中的記者,都接到了這一邀請。
王建國說,今年7月1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法院要求北大第一醫院賠償王建國及其岳母共計70多萬元的損失。其中,醫療費4.2萬元,死亡賠償金49萬余元,精神損害賠償金20萬元。判決后,雙方均不服,并分別提出了上訴。
本組稿圖據央視《經濟半小時》、《京華時報》《新京報》、《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