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布《關于醫師多點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醫師可以多點執業,醫師走穴合法化。一位三甲醫院產科負責人認為:保守估計,一年增收10萬元不成問題。一個周末開展四五臺2000-3000元的手術是“小意思”。(9月21日《重慶晚報》)
醫師走穴開始合法化,這是一種制度進步。不過,一個周末開展四五臺手術絕對不是“小意思”。
從價格判斷,一臺2000-3000元的手術不會是一般的手術,很可能是一些危重疾病引發的、有相當難度與較大風險的手術。實際上,三甲醫院專家走穴,從事的一般都是這類手術。在短短的一兩天時間內,走穴醫生能夠對當地的醫療基礎、病人的護理過程以及病人的病情資料做到足夠的熟悉嗎?如果僅僅是做完手術就走人,那么術后的風險如何防范?又有誰來對病人的情況負責?人命關天,這種輕描淡寫的“小意思”恐怕不能讓病人放心吧。
這樣的擔憂并非杞人憂天。《長江商報》就有這樣一條新聞:來自赤壁的甄女士去年在縣級醫院接受了從省里大醫院來此走穴的某專家做的手術,卻出現問題,去醫院理論卻被告知該專家不在無法解決。隨著醫生多點執業的增加,如果監管與防范不到位,那么類似事件就有不斷增加的風險。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如果監管處于盲區,一些醫生就會過于追逐醫療服務的數量,甚至是超范圍執業,或者是在沒有注冊前提下的不規范執業,這些不端行為都有可能誘發醫療事故,產生一種因為走穴而出現的新型醫患矛盾。
所以,醫師多點執業的醫療風險需要盡早防范,避免出現“非法走穴”傷民的現象。具體來說,一方面,醫師多點執業首先要確保在多點注冊的基礎上,不能出現患者找不到“做手術醫生”的情形。其次,必須進行規范化管理,外出行醫的醫師和醫療機構都應承擔相關醫療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