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記者從財政部獲悉,即日起,我省將率先進行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改革,通過簡化補貼流程,在農民提出補貼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補貼資金必須兌付到位。
作為全國家電下鄉簡化補貼程序的改革試點省份,從5月1日至7月31日,我省將率先解除生產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系,同時將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的兌付環節,改為銷售網點代審、鄉鎮財政所直接進行兌付。
根據昨日公布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細則修改說明及操作手冊》規定,銷售網點將在以前只錄入銷售信息的基礎上增加錄入農民申請補貼的信息。銷售網點在銷售家電下鄉產品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農民購買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而鄉鎮財政所也需在自農民申領補貼之日起12日內,將符合條件的補貼資金撥付到農民的儲蓄賬戶。也就是說,農民提出補貼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補貼資金必須兌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