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建議稅務部門應該建立開發企業項目跟蹤制
一路飆升的房地產市場再受國家政策重拳出擊。從今年2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被征收“中國目前最重的稅種”———土地增值稅。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教授昨天表示,這一政策是在國家遏制房地產市場過熱、打擊房產投機這一大背景下出臺的產物。其實,土地增值稅并不是一個新稅種,早在1994年國家就有規定征收這一稅種。
土地增值稅曾醞釀取消
劉桓介紹說,由于出臺增值稅后,當時國內房地產市場并不活躍,長期處于停滯狀態,國家有關部門為了啟動經濟,刺激市場發展,曾經在1998年、1999年前后醞釀取消土地增值稅。
而進入2002年以后,國內房地產市場日漸火爆,一些房地產投機行為也開始出現。所以一些地方逐漸恢復了對房地產開發商征收土地增值稅,但大多采取預征的形式。而隨著二手房市場的火爆,對于個人房產轉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也在去年年底開始征收。
將對開發企業利潤產生影響
劉桓表示,此次對地產商正式開征土地增值稅,應該說會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和利潤帶來很大影響。舉例說,假如一塊土地開發商的拿地價格是每平方米3000元,兩年后該土地建成商品房后價格是8000元,其中各種費用如果是2000元,那么開發商這塊地的增值稅部分就是8000-3000-2000=3000(元/平方米)。這3000元的增值部分,就要按照與5000元成本相比的比例,依照比例繳稅。
對于開發商是否會把新增的這部分稅費成本再轉嫁到房價上,致使房價再次飆升的問題,他表示,如果是在買方市場,新增的稅費只能降低房產商的利潤;而在賣方市場,多高的房價都有人買,開發商才會把稅費增加到房價上。因此,劉桓建議,對于想要買房投資的人來說,最好先等一等,否則房價只會越來越高。而想要買房自住的人,則最好先衡量一下買房和租房的成本。大家都暫緩買房了,無論成本多少,房價自然會慢慢降下來。
建議實行稅務跟蹤制
昨天,北京市地稅局以及從事房地產稅務工作的權威人士向記者介紹,北京市地稅局從兩年前就已經有專門的部門———稅政二科專門負責土地增值稅的征收。
多年從事房地產項目稅費工作的聶女士也向記者證實了這點。聶女士建議稅務部門應該建立開發企業項目跟蹤制。
而在談到土地增值稅的征收是否會導致開發商轉嫁給購房人出現房價上升的情況時,聶女士強調,“土地增值稅的征收應該能抑制房價,因為是由稅務部門來確定稅率的,房價越高,增值越多,征收的稅率也越高。”
名詞解釋
土地增值稅
所謂土地增值稅,就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增值額再按比例繳納的稅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土地增值稅的稅率為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即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稅率為30%;增值額占扣除金額50%至100%,稅率40%;增值額占比100%至200%,稅率50%;增值額占比200%以上,稅率為60%。也就是說,轉讓增值的部分,分段按照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