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生態住宅(住區)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Eco-Housing |
( HJ/T 351-2007 2007-11-01實施)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證住宅(住區)建設節約能源與資源、降低環境負荷,提高我國生態住宅(住區)建設總體水平,推進住宅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參照《中國生態住宅技術評估手冊(2003版)》、《綠色奧運建筑評估體系》和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的《綠色建筑評估體系(LEED-NC2.1版)》中的生態技術評估體系對我國的住宅(住區)在場地環境規劃、節能與能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住區水環境和材料與資源五個方面對住宅(住區)全生命周期的各個環節提出了具體要求。本標準按規劃設計和驗收兩個階段規定了生態住宅(住區)的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及其檢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新建和改建的住宅(住區),可按需要分為規劃設計階段和驗收階段兩個階段實施。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