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運動品牌產品NPEO含量超標,成為服裝業關注焦點。常州檢驗檢疫局輕紡實驗室以“焦點”為“檢點”,積極協助常州檢驗檢疫局輕紡處、武進辦輕紡處及金壇辦、溧陽辦輕紡處對部分一類紡織企業產品,進行了NPEO檢測。檢出結果不容樂觀,14家抽檢企業中竟然有4家企業產品有NPEO檢出,最高檢測量高達85毫克/千克,檢出率為28.6%。
NPEO是APEO的主要組成部分,APEO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類化合物的簡稱,是構成乳化劑、滲透劑、洗滌劑等紡織用助劑的主要成分,目前已被廣泛應用于紡織印染加工行業。APEO 中包括NPEO 、OPEO、DPEO、DNPEO,其中占NPEO 80 -85% ,OPEO 占15% 以上,DPEO 和DNPEO 各占1% ,檢測結果必須是4個化合物的總量及其中任何一個化合物低于限量,才算是合格產品。
APEO的毒性比較大,生物降解性也很差,且其降解代謝物也具有毒性,APEO對生態影響可以概括成以下四個方面:毒性、生物降解性、環境激素、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有害產物,APEO具有類似雌性激素作用,能危害人體正常的激素分泌的化學物質,即所說的“雌性效應”和畸變。因此,從20世紀年80年代已有禁用或限用的法規出臺,最具法律效力的是歐盟頒布203/53/EC指令,規定從2005年1月17日起,除特定的情況如用于涂料印花的粘合劑等除外,對APEO的使用、流通和排放作了相應的限制。限定若化學品及其制備物中的APEO及AP(烷基酚)含量高于0.1%(100 ms/kg,重量百分率),則該化學品及其制備物不能用于紡織品和皮革加工、紙漿生產和造紙生產、化妝品、殺蟲劑和生物殺滅劑的配方。凡進入歐盟國家的紡織品和服裝都要提供APEO檢測的有效證明,限量不得超過0.1%。
2002年5月15日,歐共體理事會通過了“關于制定共同體紡織產品生態標簽規范并修訂1999/178/EC的決議”;同時頒布了Eco—Label的紡織品規范,即202~71/EC法規,該法規禁用包括APEO在內的7種化學品,在部分配制品和配方中也不能使用,但沒有提出限定值。但歐盟許多標準對APEO控制要求更嚴,有的限量為300毫克/千克,甚至100毫克/千克,更有些歐洲企業參照相關法規,紡織品上APEO的最大限量定在30—50毫克/千克。
因此針對目前歐盟沒有對服裝中的APEO 的殘留量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但部分歐盟進口商對服裝中的APEO 有具體的要求的特點,檢驗部門提醒相關服裝企業和消費者注意:
一、提醒印染及助劑生產企業應從源頭上限制APEO的使用,選擇環保助劑,提高產品的環保健康水平。許多紡織服裝企業為了保證成品衣服的柔軟、光滑、防皺免燙、不易褪色,普遍都會使用APEO,而衣服上的NPEO殘留通過皮膚接觸、呼吸道吸入進入人體,會影響人體的生殖系統,而且它很難降解,一旦進入到環境中,還會對生態環境系統造成損害。
二、提醒紡織出口企業提高對APEO的認識。目前國內紡織出口企業在這方面的關注度較弱,對APEO普遍缺乏認識,既不了解國外有關APEO的相關禁令,也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去防范和避免。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對禁用偶氮染料超標的問題企業大都較為重視,歐盟每月都會公布因偶氮染料超標而發生的召回事件,國內紡織企業上榜的卻較少。
三、提醒紡織品外貿企業,簽單慎重。紡織品外貿企業與外商簽訂外貿合同,特別是歐盟進口商在簽訂外貿合同時,一定要了解清楚進口商對APEO的具體要求,或在合同中約定具體的APEO條款,避免因APEO 含量不符合要求而產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四、消費者不要盲目追求衣服的多功能。不論是天然纖維還是化學纖維材質的衣服,功能越多,加工程序越多,使用的化工原料就越多,感染有毒物質的幾率越大。消費者在挑選服裝尤其是貼身內衣和童裝時,應盡量選擇染色劑使用較少的淺色服裝,新買回去的衣服在穿之前最好洗一遍,“因為NPEO的水溶性很好,通過水洗可以去除大部分的殘留有害物質。”(朱華)
朱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