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郭志霞)因認為“如煙”含有尼古丁,涉嫌欺詐,知名打假人士王海的助手宋先生將銷售“如煙”的商場和藥店告上法庭,要求對方雙倍賠償。昨天,西城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這次打假名人王海是以其助手的代理人身份出現在起訴書上的,但由于王海本人在杭州,昨天的法庭上還是沒有他的身影。宋先生起訴稱,他在北京某商場花599元購買了一套“如煙”小禮盒。打開包裝后,他發現“如煙”說明書上寫明含有煙堿(主要成分是尼古丁)。他認為,號稱是戒煙的“如煙”卻含有尼古丁,就具有成癮和對健康不利的性質,但“如煙”的說明書和廣告中均未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因此對消費者構成欺詐。
??2006年12月11日,宋先生和王海分別提起訴訟。 在昨天的法庭上,宋先生羅列了“如煙”的七大缺陷:
??1.隱瞞了煙彈主要成分尼古丁的成癮和致命特征;
??2.戒煙功效未經臨床驗證;
??3.未經臨床驗證卻宣傳安全健康;
??4.隱瞞尼古丁療法屬于藥物療法大都需要醫生處方的事實和相關禁忌;
??5.產品說明書中宣稱如煙是“普通香煙的最佳替代品”,違反了廣告法;
??6.未經認證即宣稱如煙是綠色環保產品;
??7.宣稱如煙是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戒煙產品等。
??被告商場和藥店均稱自己不應當承擔責任。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