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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9月8日專電(記者 屈凌燕)“不加價你就再等等吧”“買車先得買導航”、4S店維修用的卻是三無產品……您買車是否也遇到過如此“潛規則”?心里憋屈卻不知如何是好?
浙江省工商局通過近六個月的汽車銷售服務領域專項調查了解到,如 “緊俏車型加價”“強制汽車裝潢”“汽車配件標識不規范”等不正當競爭手段已經成為行業內長期以來的“潛規則”。
加價提車“三把刀”宰你沒商量
“我排隊預訂高爾夫6代已經半年了,現在干脆讓我明年再來。”在杭州某一汽大眾4S店,嚴先生無奈地告訴記者。記者從一虞姓銷售顧問處證實,想在3個月內提車,高爾夫6代需要加價1萬元并同時加裝8000多元的導航和真皮椅套裝潢,而在5個月前,“插隊”的價碼還是1萬元。
“肯定是加得越多提車越快了。”在銷售顧問口中,這款車型“奇貨可居”自然是價高者得。
縱觀全國車市,像東風本田CR-V、一汽豐田RAV4、一汽新奧迪A4L都有過加價現象。一邊是連續4個月汽車銷量環比下降,部分廠商庫存壓力大增,一邊卻是部分車型“隱形提價”,買車遭遇霸王條款,汽車銷售市場怎一個亂字了得?
浙江省消保委數據顯示,2009年浙江省受理汽車申訴達到2164件,比上年增長14.43%。2010年一季度全省汽車消費申訴611件,又比上年同期增長34.43%,汽車消費已然成為當前商品消費申訴的一大熱點。
以加價提車為例,目前汽車銷售市場上普遍存在三種方式。第一,強制汽車裝潢。比如提車時被告知,這批車出廠時已經加裝了一個原廠導航并增加了部分裝飾,要想提現車,需要在支付原車款的同時再多交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的裝潢費,否則就要等待下批車。
第二,強迫上保險。這也是一種隱性的加價,就是勸說你在4S店購買保險,有的4S店甚至表示不買保險不賣車。個別4S店利用為消費者辦理汽車按揭貸款、汽車保險等服務之便收取金融服務公司、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的返利、好處費,涉嫌商業賄賂。
第三,赤裸裸的現金加價。少數4S店利用車型緊俏、消費者急于提車的心理,在廠家明示價格外,要求消費者額外再支付一筆費用,有的價外加價高達一兩萬元之多,且這筆收費在開具發票時不計入車價。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長馬柏偉告訴記者,“車貸擔保收費附保險”“緊俏車型加價”“強制汽車裝潢”“汽車配件標識不規范”等不正當競爭手段已經成為行業內長期以來的“潛規則”。
4S店銷售三無配件 還能相信誰?
針對汽車銷售服務領域消費投訴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以豐田問題汽車召回維權為契機,浙江工商進行了為期近半年的汽車銷售市場專項整治。其中,豐田公司因其直供的汽車配件存在無產品合格證、無檢測報告等問題而遭立案調查引起各大媒體和百姓關注。
3月18日,義烏市工商局檢查發現義烏市兩家一汽豐田4S店倉庫內的1700余種豐田品牌零配件,既無產品合格證明,也無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這些零配件都是由豐田公司直供的。
調查發現,兩家4S店銷售的汽車零配件均由豐田汽車倉儲貿易(日本獨資)有限公司配售。通過對豐田倉儲現場檢查和調查,發現其倉庫內存放的大部分準備銷往各4S店的汽車零配件均無產品合格證明、無法定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汽車零配件,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
在這次專項整治中,浙江省工商部門共檢測汽車配件商品質量523批次,涉及的品種包括剎車片、燈具、濾清器、門鎖、后視鏡等,經檢測發現不合格200多批次。從檢測情況來看不合格比率相對較高,對涉及不合格的經營者已責令其產品下架、停止銷售和立案查處。這不得不讓消費者感慨,汽車維修還能相信誰?
此外,調查還發現,汽車4S店在給客戶維修的時候,還存在以副充正,把副廠件當正廠件裝配,謀取暴利,埋下安全隱患;零修整換,換零件供整件,修部件拆組件,強行推銷,轉嫁成本的問題。
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長潘煒表示,部分不法商家利用與消費者之間信息不對稱、不透明的可乘之機損害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下一步工商部門在監管中,一手要抓汽車配件的索證查驗,一手抓汽配質量檢測,動態監控產品質量。
消費者維權并非無法可依
消費者個體面對這些行業“潛規則”往往無能為力。要不提車心切違心接受經銷商的“隱形加價”,要不放棄心儀車型轉向別的車型。反正一句話--“沒轍”!
“面對加價提車等汽車銷售市場的潛規則,消費者并非無法可依。”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徐建明表示,價格法中就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明碼標價……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根據價格法規定,發現后對經營者應處以責令整改,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罰款。
監管部門加強執法監管的行動成為消費者維權的堅強后盾。據悉,浙江省工商局近六個月的專項整治中,一大批涉嫌商業賄賂、違法經銷無合格證明零配件、違法收取加急費用、超范圍經營、無照經營、注冊商標侵權、違背購車人意愿搭售商品、虛假宣傳等問題的不法商家受到了勒令整改、罰款及停止營業的處罰。
數據表明,今年一季度浙江省汽車消費申訴611件,而到了第二季度,汽車消費申訴明顯下降,全省共受理了359件,同比下降41%,表明整頓規范工作已見成效。
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同時認為,面對“加價提車”“強制搭售”“強制保險”等不合理行為,除了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外,消費者不僅要學會說“不”,也應及時向消保和監管部門投訴,共同遏制經營者和廠商的不法牟利行為。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交通運輸部、質檢總局聯合發文,要求各地工商、交通運輸和質檢部門,進一步加強汽車銷售行為以及汽車配件質量監管,制止汽車品牌經銷服務店(4S店)違背購買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行為。不少省市的工商部門也對加價提車開始了政策上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