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從山東省武城縣教育局獲悉,山東省武城二中部分教師“跨省辦班”行為目前被叫停,武城縣教育局、武城二中相關負責人及相關教師受到處罰,此次補習班所收費用正在全額退還給學生。
新華社“新華視點”專欄本月3日播發《巨額違規收費,豈能一走了之?--山東武城二中部分教師暑假跨省辦班調查》,反映“山東武城二中部分教師組織這個學校至少400名學生到河北省故城縣補習,并向每名學生每月收取900余元補習費,共計三四十萬元。得知記者前來采訪,這些教師拿走近八成違規收費后,迅速離開了故城”。
“新華視點”報道播發后,武城縣委、縣政府很快成立了由縣紀委、監察局、教育局組成的專項調查組,組織人員前往故城縣進行調查取證。經查實,武城二中教師李富軍、張子強等人,組織了這次學生到鄰縣故城辦班補課。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武城縣對教育局、武城二中相關負責人作出處理,對武城二中進行了全縣通報批評,取消李富軍、張子強等參與教師三年內評先樹優的資格,扣發全年津貼,并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同時,責令參與教師立即停止辦班,并在縣紀委、監察局、教育局監督下,所收費用全部清退,向學生家長真誠道歉。
與此同時,武城縣組織力量在全縣范圍內進行檢查,嚴查違規辦班行為,加強教育管理,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記者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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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蘇南通市某論壇一則《曬曬我們單位的公積金》的帖子引起爭議,網友“優山美地888”截取了諸多單位職工公積金繳交記錄的圖片,涉及南通各縣區多個政府部門,其中南通如皋市地方稅務局的公積金繳交比例高達15%,被指超出省內8%—12%的規定范圍。如皋市地稅局承認,他們今年年初上調了公積金繳交比例,表示將于本月起重新將比例下調為12%。
網帖:繳存比例超標
記者看到,網友“優山美地888”貼出的圖片,均是富深協通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界面的截圖,一些圖片沒有顯示單位名稱,一些圖片則顯示信息來自于江蘇省海門市國家稅務局、如皋市地方稅務局、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天星湖中學),以及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南通開發區實驗小學)。
引起爭議的圖片是如皋市地方稅務局某職工的繳交記錄,圖片顯示,該員工的工資基數是8600元,個人繳交比例為15%,單位繳交比例為15%,公積金月繳金額為2580元,繳費年月為2011年6月。
細心的網友查出,江蘇省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都為8%—12%,如皋市地稅局該員工每個月的住房公積金至少多繳存了516元。
記者調查:比例確超規范
7月9日下午,記者就此咨詢了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科,該科室一位姓黃的工作人員知道所涉單位是如皋市地稅局后,對記者說:“不好回答你!庇浾咦穯柍^12%是否合理,黃姓工作人員表示,要核實清楚情況,不能隨意接受采訪。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2008年江蘇省曾出臺《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技術調整和繳存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7月1日起,省內各單位和個人的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都為8%,最高都為12%。
今年6月28日,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南通市市區201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也明確指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含按企業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仍為單位和職工各8%~12%,繳存比例未達到各8%的應調至8%,在8%~12%幅度內未達到上限的,可繼續上調至12%!
地稅局:將調回12%
7月6日下午下午,記者致電南通如皋市地方稅務局,該局計財科王科長承認,今年年初上調了單位和職工的公積金繳交比例,從12%調整為15%。她表示,該局最近已經在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溝通,本月起將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下調回12%,并將逐月抵扣之前超出的部分。
王科長表示,今年年初,單位覺得外省的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比較高,便調高了本單位的比例!拔覀冎安惶宄±锏囊幎ǎ瓿醯臅r候還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溝通了一下,對方說可以上調!蓖蹩崎L說,“我們最近才發現超出范圍了,正在和公積金管理中心溝通,在這個月將繳存比例下調為12%。多謝快報的監督!(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