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黃先生接到一位陌生的置業顧問的電話,稱羅湖區鴻翔花園一戶35平方米的二手酒店式公寓總價55萬元,只需首付7萬元就可買到。將近16000元/平方米的房價并不算低,但只需要7萬元就可以買到一套看起來還不錯的房子、月供也不高,這讓投資渠道較少的黃先生動了心。
不過,目前首次置業也要付二至三成的首付,7萬元的首付僅占總房價的一成多,中介如何操作?中介人員告訴黃先生,在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先只付7萬元的首付,同時存5萬元做監管,這樣基本上就達到了60萬元首付兩成12萬元的比例,黃先生需要從銀行貸款48萬,相關手續完成后他可以取回監管的5萬元,完成整個房屋買賣手續,以后定期還月供即可。
雖然這樣做是否鉆了法律法規的空子?是否存在一些可能發生的風險?
深圳二手房律師團首席律師張茂榮:
這是比較常見的違規騙貸行為,交易過程中任何一發發生毀約時對方都沒有保障,而且在二手房交易的復雜環節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陷入扯皮狀態。
這種低首付的通常操作方式是,向銀行貸款時提供一份成交價更高的假合同,比如該案例中將55萬元成交價格提高到60萬元,獲得實際需要的貸款48萬元。這種操作方式有兩種風險:一是在履約過程中,任何一方希望毀約,都可以指出虛假合同環節,使合約無效,無法保障買家、賣家雙方的利益;二是在該案例中,買家需要提供5萬元作為監管,將12萬元劃轉到業主名下,但如果業主不遵守承諾退回5萬元,買家利益則受損。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是,業主自己出5萬元,從買家賬戶再打回給業主,表面上看對買家沒有什么損失,但整個交易環節一旦出現任何問題,雙方就很容易陷入扯皮狀態,目前寶安區就有一例這樣的情況正在法院打官司! ∮浾摺●R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