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孫某某向杭州市某區法院起訴稱:2010年4月8日,其與陳某簽訂房地產居間協議一份,約定陳某向其出賣位于杭州市余杭區良渚鎮天陽棕櫚灣天藍苑某處房屋一套,由其支付定金30萬元,首付款59萬元(占總購房款的四成),余款88萬元辦理商業按揭。4月8日,其支付陳某定金15萬元。4月14日,國務院有關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政策措施出臺。4月20日,孫某某電話并函告陳某解除居間協議。陳某表示同意解除協議,但拒絕退還定金。最后,雙方庭外達成和解,孫某某返還陳某定金75000元。因孫某某尚未交納訴訟費,法院以撤訴形式結案。
這只是最近杭州市眾多區級法院受理的一單案件,不少房產糾紛案還在審理中。據辦理此類案件的法官稱,自今年4月樓市調控新政出臺后,案件量比平時有所上升。如何準確分析、解決樓市交易中的爭議焦點?如何有效處理樓市新政催生的法律糾紛?
上周六,2010年杭州仲裁委員會首期杭仲論壇在浙江工業大學舉行,旨在宣傳仲裁和法律;建立杭州仲裁委員會與各市場主體和廣大市民溝通交流的平臺,建立仲裁員與各市場主體和廣大市民溝通交流的平臺;提高社會仲裁意識,提高仲裁辦案質量和水平,提高杭州仲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本次論壇由杭州仲裁委員會、浙江省房地產業協會主辦,由杭州市房地產業協會、杭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浙江大學不動產研究基金等單位聯辦。
會上,浙江省房地產業協會會長唐世定表示,房地產行業已經成為近年來發生糾紛最多的領域,作為房地產企業,如何正確把握國家的相關政策界限,充分利用包括仲裁手段在內的各種法律救濟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主講嘉賓之一的葉宏偉教授在現場講解了近期遇到的幾個重點交易糾紛案例,他指出主要以因新政出臺后提高首付和信貸利率導致買方不能繼續履行購房義務為典型代表。另一位主講嘉賓方立新則就國十號文件的出臺及其背景、我國樓市10年堅挺的原因分析、房產調控的基本目標與原則、房地產調控引起的新型法律紛爭及其處置等內容進行了講解。 (記者 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