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發改委等10部委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整治重點項目建設違法用地。通知表示,將建立“違法用地項目清單”,進而對其在投資安排、建設項目環評、建設項目招投標等方面予以限制。
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用地服務和監管,對已通過用地預審并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的重點項目,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提前介入,按規定時限組織用地報批。對于急需開工建設的控制性工程,在確保被用地單位和被征地農民得到依法合理補償的前提下,幫助申請辦理先行用地手續。要建立重點項目用地審批快速通道,實行限時審批,加快推進并聯審批制度,縮短審批周期。
通知表示,要鼓勵建設項目節約用地,對于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不予核準或審批。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要將征地補償安置費用、耕地開墾費以及按規定應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費用納入建設成本,足額列入投資概算。未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通知提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將非涉密的重點項目清單通過網站等媒體分期分批向社會公布。對重點項目違法用地情況和查處結果要向社會公布。十部委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項目建設中用地問題。要探索建立建設單位用地信用等級庫,對其承擔的重點項目用地情況定期評價,建立“違法用地項目清單”,向投資、環保、行業主管等部門通報,建議在投資安排、建設項目環評、建設項目招投標等方面予以限制。記者 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