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尚缺乏汽車售后服務的法律規定
舜網訊 到底是質保期內的免費維修,還是質保范圍外的保養維護,薄薄4頁的汽車保修條款簡單模糊,根本無法確認責任。4S店的維修負責人表示,"這樣的維修養護糾紛很常見。"正是在這些"常見"的背后,凸顯出汽車行業售后服務保障薄弱,車主維權缺乏法律保障的窘境。經十東路一家4S店里,省城市民肖先生的愛車正停在嘈雜的維修間內等待爭執后的結果。到底是質保期內的免費維修,還是質保范圍外的保養維護,只有薄薄4頁的汽車保修條款,無法明確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對此這家4S店的維修負責人張經理表示,“像這樣的維修養護糾紛很常見。”
剛開了兩萬多公里發動機開始出故障
7月19日,肖先生的車在行駛中出現了發動機問題,“在低轉速情況下,發動機無法正常工作,我只能把車停在路邊,打電話叫了緊急救援!
罩著保護套的方向盤,車座上的塑料膜還完好無損,在4S店的維修車間里,記者看到儀表盤上的行駛里程定格在了22800公里。肖先生告訴記者,“這車我只開了1年半,沒有進行過任何改裝,保養和維修都是在4S店里進行的。”
肖先生認為,在行駛時,發動機出現了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狀況,應該屬于發動機故障,由于自己的車尚處于“2年4萬公里”的質保范圍內,而且自己沒有違反質保條款,4S店應該免費進行維修。
而對車進行檢修的4S店維修部王技師則表示,該車的問題是噴油嘴和火花塞因為堵塞,影響了發動機工作,只需要進行正常的清洗保養就能解決問題。 “按照質保條款,這不屬于免費維修的范圍,需要肖先生付700多元的保養清理費!
對于4S店的檢修結論,肖先生則表示不能接受,“明明是故障,偏要歸到保養范圍內,經銷商這是在逃避質保期間的免費維修責任,這700元保養費,我不能出。”
“非保修范圍”很詳細保修義務簡單又模糊
由于肖先生和4S店都沒有向記者出具任何汽車故障檢測的書面證明,因此究竟是發動機故障還是常規養護問題,目前還無法定論。但是在爭執中,質保條款都是雙方據理力爭的重要根據。
翻開肖先生留在車里的汽車使用手冊,近200頁的手冊中,除去記錄表格,真正描 述保修條款的僅有4頁。前面1頁交代了“新車保修24個月40000公里,以先到為準”,并有“包括工廠原裝汽車上的所有零件”字樣,后面卻再無細分,也沒有任何關于廠家義務的條款。
相比之下,保修條款中描述“非保修行為”和“非保修范圍”的內容卻占據了3頁的篇幅,而且多是“若出現輪胎磨損、車燈損壞等情況不予保修”,多達五六個的“等情況”,給廠家和經銷商留下了很多模糊的可解釋空間。
對此省城一合資品牌汽車的經銷商透露:“不是我們不愿意給車主做質保,因為質保的費用和零件都是廠家出的,我們都要打報告申請才能拿到零件和費用。對于廠家來說,模糊質保范圍,減小質保的零部件,都是為了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