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重汽豪威礦車質量遭質疑 數十位車主損失千萬余元
中廣網北京5月29日消息(記者陳振璽)近日,有多位聽眾通過中央人民廣播電臺400-800-0088新聞熱線打來電話反映說,他們在去年購買165輛由中國重汽集團生產的礦用車,但使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出現了發動機支架斷裂、液壓傳動系統故障、輪胎變形等問題,導致車輛無法正常工作。
賈紹惠是內蒙古赤峰市人,2011年4月份,因為承攬了煤礦工地的土石方工程,他和其他的51位老鄉從霍林格勒市國蒙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購買了165臺豪威60型號的礦用車,而這一車型的生產廠家是中國重汽集團濟南特種車公司,每臺車售價56.2萬元。
50多萬,對于農民出身的賈紹惠等人來說,并不是個小數目。于是,他們大都選擇首付百分之二十的車款,分期購買這輛車。賈紹惠原本設想,車子在礦上拉活,一年就能將余款付清。但他們沒想到,車主們從國蒙汽貿公司接收車輛后不到一個月,車子就陸續出現問題了。
賈紹惠:一天活都干不了。你比如說,我今天干一天活干八個小時,明天我就必須到修理廠去修車。用第一天賺來的錢用到我第二天去修車還不夠呢,我自己還得再從兜里往外拿錢。這么算,你說這個車咱們能開嗎?打死也不能開啊。不僅不賺錢,還得往里賠錢!
接收礦車半年時間內,車子不得不多次更換配件,但還是無法徹底解決問題。他們找到車輛銷售方國蒙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要求解除購車合同,還車主首付款。
賈紹惠:國蒙汽貿就是推,就是一直拖著我們,沒有別的方法。
從發現汽車的質量問題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一年時間,車主介紹說,這一年里,這165臺車大多處于停工狀態,無法正常工作,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已經達到幾千萬元。在和銷售生產方不斷的交涉過程中,車主們發現,不僅礦車存在質量問題,廠家還存在“掛羊頭賣狗肉”、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發動機型號等惡劣情形。
令車主驚訝的是,他們所購車的車門處標識的發動機型號為371型,而實際裝配的卻是336型發動機,336型發動機屬于國二排放標準,而這一標準早在2008年就已經被政府明令淘汰。車主們懷疑,生產廠家將已經報廢淘汰的發動機賣給了他們。
賈紹惠:336屬于國二的,就是不允許生產和銷售的,我們車上裝的正好是這種發動機,也就是國二發動機。
記者:那你這個371型號是在哪里看到的?
賈紹惠:就在我們的車門上打著的,它那個車門上寫著的是371。他這個行為就是詐騙。371發動機的馬力比336的發動機可大多了。就這么說吧,一個馬車拉的東西的是336,卡車拉著的就是371。
國家環保總局在2007年12月底時曾發布一份名為《關于柴油汽車實施國三排放標準意見的復函》的文件,文件要求“所有汽車(發動機)生產企業從2008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和銷售只符合國二標準的汽車發動機,各相關汽車集團公司應立即凍結所屬汽車經銷商只符合國二標準的庫存車數量。經核準后,庫存車方可銷售至2008年6月30日”。
而賈紹惠等車主購買豪威60型礦車時,早已是新標準發布的三年之后。那么,這款車的制造企業為何安裝并銷售已被國家明令淘汰的發動機呢?記者聯系上了重汽集團濟南特種車公司一位姓張的售后服務經理。張經理表示,國二標準針對的只是公路用車,像礦用車等非公路用車并沒有嚴格限制。賈紹惠告訴記者,張經理的說法與濟南特種車公司法律部門的解釋完全一樣。
賈紹惠:他們那個律師也在那,完了他提出說,得分在什么路上。只要不是在這個大道上開,別的地方就可以使用。我說你把這個文件再讀一遍,它寫的是“禁止生產和銷售”,也就是說這個東西在市場上是不允許存在的。
之后,記者就此事撥通了重汽濟南特種車公司行政辦公室的電話,工作人員強調說,賈紹惠等車主一直未能出示購車合同,不能證明其是該車的消費者,也就不能對汽車質量問題提出索賠。
工作人員:該用戶至始至終沒有完成買賣合同,就是說他無法作為一名真正意義上的消費者。
記者:他說用分期車貸買的這個車。
工作人員:我們不存在分期,中國重汽的產品全部都是概不賒欠,就是用全款付,付完之后才可以把產品取走或開走。該用戶沒有全額付清車款,至于他怎么把車提走的,那是他跟經銷商之間的事情。
而對于重汽的這一說法,賈紹惠等人十分氣憤。
賈紹惠:那車本身就是咱買的,那就是敷衍話。有一部分車有合同,一部分沒有合同。沒有合同的那部分簽完字后就始終沒給,國蒙汽貿銷售車后就沒給合同,沒給合同但他也承認。濟南特種車輛公司多次給我們打電話,多次跟我們協商。他不承認,那給我們上北京干哈,讓我們上濟南干哈?
除了發動機型號及排放量的問題,消費者還提出了哪些質疑?汽車質量糾紛中,消費者該如何走好維權之路?消費者維權難的現象背后又暴露出我國汽車行業管理的哪些弊病?有關事件的最新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