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示可以進行“商改住”
記者發現,立項明明為“商業、辦公”的嘉悅廣場,卻向購房人暗示可以進行“商改住”。
此前,在項目宣傳期,該項目曾經分發過廣告單,但據銷售人員說,遭到了查處。“我們在火神廟的一個分發點被查了,抄了8大包宣傳單。后來我們經理過去處理,當著政府的人的面一把火都燒了,以后就不敢發了,”這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最近賣的太火,聽說政府在督查,我們更是不能和顧客談什么自住的問題,我們的性質就是寫字樓,交鑰匙45年產權。”
不過,這位銷售人員也承認:“其實我們的層高是4.2米,但領導不讓我們說能改成LOFT或者加層,其實您怎么改也沒人管,是您自己的事兒。”
據悉,早在2011年5月,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門曾聯合發文,規定“從2011年6月1日起,商業、辦公類項目將不得設計成住宅的格局,不能設立單獨的衛生間,開發商自己打隔斷出售的商鋪,將無法辦理房產證。”
然而,銷售人員跟記者說:“告訴你一個秘密,就是我們的最小的那種50平方米一套的房里面,其實都是有獨立上下水的,可以改成衛生間。”
據這名銷售人員透露:“售樓處就有一套改成LOFT的樣板間,家居風格的,特漂亮。可惜最近政府查的嚴,鎖起來了,不能帶您上去看,不過我們可以給您看iPAD或手機里的照片。”說完之后,她拿過一部蘋果手機,把里面的圖片展示給記者看,的確是一套風格非常溫馨的住宅式LOFT樣板間。”
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網站上查閱了該項目的預售證,上面明確寫有“商業、辦公”等用途。
對此,記者電話采訪了北京市房協有關負責人,他表示:“如果每套房內確實都有獨立上下水,那么涉嫌違反了‘商改住禁令’。開發商這樣做是把違規的風險推給了購房人,一旦購房人改建衛生間、改變了原有設計或結構,改造者可能承擔違規責任。”
開發商避而不答
記者多次聯系該項目的銷售負責人,但他接聽電話后表示,對于銷售方面的情況不太了解。而對于記者提問的是否存在“商改住”等問題時,他表示“這是子虛烏有”,但對于“是否每套房里都有上下水,可以建造衛生間”等問題,則避而不答。